樂山犍為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2023上半年
- 時間:
- 2023-03-24 11:36:45
- 作者:
- 曾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一)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犍為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限全日制2023屆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在犍為縣行政區域內的公民。
(二)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犍為縣居住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在犍為縣行政區域內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
(三)駐犍為縣行政區域內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申請人需具備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無犯罪記錄。
(二)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相應學歷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結業”或“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四)普通話要求
1.申請初中層次的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2.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五)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犍為縣人民醫院或犍為縣中醫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三、認定范圍
向犍為縣行政審批局申請的資格種類僅限于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申請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2023年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上半年認定時間為3月24日至7月20日。
網上報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6月22日18:00(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關網期間不能再進行申報)。
申報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四川政務網:http://www.sczwfw.gov.cn
(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犍為縣行政審批局現場確認。
1.現場受理時間: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24日—5月6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2日—6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過期不予受理。
2.現場受理地址:犍為縣玉津鎮黃旗大道1號(犍為縣行政審批局三樓綜合事項審批股窗口)。
3.咨詢電話:0833-4229655。請在網上申報成功后及時加入犍為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QQ群(群號648227441),加入后請將群名片修改為“2023上+實名”。
(三)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必須帶上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有效期一年;需與公示附件一致);
3.學歷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本次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應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6.戶籍證明和居住證明。戶籍所在地為犍為縣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居住地為犍為縣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臺灣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駐犍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7.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限犍為縣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犍為縣行政審批局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次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不含法定節假日)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通過QQ群通知申請人。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根據規定,申請人每年只允許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四)現場確認時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交材料。
附件:1.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復制鏈接打開下載附件 http://www.qianwei.gov.cn/qwx/gsgg/202303/dc1ad72dad0344259da3ca899a54fbe7.shtml
犍為縣行政審批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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