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教師資格證成都市郫都區春季認定公告
- 時間:
- 2019-04-18 14:40:08
- 作者:
- 胡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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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和成都市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我區本年度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在成都市郫都區(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全日制研究生)的中國公民,可在成都市郫都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所在學校的教務部門統一申報,并在認定前提供全體畢業生名單及其畢業證書編號。(注意:2019屆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本次申請教師資格,可先自行在網上申報,再及時將申請材料交到學校教務處,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審核后報郫都區教育局。)
(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2015 年及以前入學并取得學籍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 188 號)、《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川教〔2004〕293 號)等政策規定,下同)執行。已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請另一類(學段或學科)教師資格的,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執行。參加四川省自學考試學歷教育的師范類專業2015年及以前在籍學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畢業證書并申請教師資格的,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執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請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兩科合格證書的非師范類專業畢業人員,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執行。
(三)取得相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初中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并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六)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應與報考面試科目一致。
三、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4月1日至4月24日,7:00至18:00(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2.申報網址。
申請人由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入報名。
(二)體格檢查:時間、地點公布在網報“注意事項”。
(三)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公布在網報“注意事項”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 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個人承諾書》(在網上報名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6.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7.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8.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9.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的人員在現場確認時還應帶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課程考試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復印件則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和檔案部門辦理人簽字);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復印件則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和檔案部門辦理人簽字)。
10.未參加全國統考的非師范專業畢業的人員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證書》(自考)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審查表》一份。
(四)認定和發證
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四、其他事項
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咨詢電話:028-87931823
成都市郫都區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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